上海财经大学四处房产公开出租项目招标报名延期公告

来源:人员机构发稿时间:2015-12-28浏览次数:11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对上海财经大学四处房产公开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四处房产公开出租项目

项目内容:上海财经大学四处房产公开出租

项目概况:上海财经大学拟通过本次招标,出租校内房产,本次招标包括:

(一)咖啡厅出租:该处房产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校区,地处法学楼东侧、育衡楼北侧,建筑面积328平方米。该房产只能作为经营咖啡、西点和简餐功能使用。

(二)快递服务中心出租:该处房产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校区,地处学生宿舍6号楼西侧,建筑面积25平方米。该房产只能作为经营快递服务功能使用。

(三)临时商铺1号出租:该处房产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校区,地处学生宿舍12号楼西南侧,建筑面积69.71平方米。该房产只能作为经营超市功能使用。

(四)武东学生餐厅地下一层房屋出租:该处房产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校区,地处武东学生餐厅下沉式广场,建筑面积182.9平方米。该房产只能作为经营超市功能使用。

合格的投标单位可分别投标以上出租项目。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成立的法人,并具有与出租项目相符的经营资质;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管理能力;

3、投标“(四)武东学生餐厅地下一层房屋出租”项目的企业需具有社会知名品牌或有授权、具有高校经营超市的业绩,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及以上;

4、企业承租房产的目的是作为经营相应功能使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转租。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质证明文件于20151229-31日(星期二至星期四)上午08:30-11:00、下午13:30- 16:00(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资质证明文件包含: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查验原件和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被委托人的四金证明,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未征得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办同意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开标评标活动的,该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将被记录不良信用,一年内不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投标截止/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

联 系 人:许老师

电   话:021-65904549

 

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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